WeLab Bank私人贷款(私人分期贷款及清卡数贷款)条款及细则

WeLab Bank私人分期贷款条款及细则

根据汇立银行有限公司(「我们」)同意向你(「借款人」)授予和/或授予私人贷款(包括WeLab Bank私人分期贷款及WeLab Bank清卡数贷款,如适用)和/或再借/加借私人贷款(总称「贷款」),即被视为你已阅读、明白及接受我们的账户条款, 本条款及细则(包括WeLab Bank清卡数贷款条款及细则,如适用)及任何我们根据及受限于此私人分期贷款条款及细则而发出的贷款确认书(「确认书」)。

[1] 借款人资料

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为真实及准确。 如果你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丶居住及邮寄地址丶手机号码丶电邮地址或工作资料)有任何更改,你须在合理可行下尽快在WeLab Bank app中更新相关资料。

[2] 贷款批核及条件

(a) 贷款批核与否及适用于贷款的条款(包括金额、供款期及适用于贷款的利率) 由我们全权酌情决定,并取决于你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ii.我们查阅你于我们选择的信贷数据服务机构的信贷记录并符合我们的要求;

(b) 如我们批核该笔贷款, 适用于该笔贷款的条款(包括金额、供款期及适用于该笔贷款的利率)将会包括在确认书中。 你将有由你的贷款申请批核日起计的7日时间接纳该笔贷款。 我们对该笔货款的批核将在该截止日后终止。 我们作出的任何其他邀约或报价仅属指示性。

(c) 如你接纳该笔贷款, 该笔贷款将根据账户条款, 本条款及细则及确认书生效、提取及偿还。

(d) 根据本条款及细则及我们不时酌情决定之其他条款,你可再借/加借任何已偿还予我们之贷款。

(e) 再借/加借贷款(如适用)只适用于现有贷款户口之持有人,我们保留拒绝任何再借/加借贷款之要求而毋须提供理由。

(f) 再借/加借之款项将由贷款予你之日期(「贷款日期」)起与原本贷款本金结欠合并,而本条款及细则内,但并不包括本节的第2(f)之「贷款」一词(只要适用)将被解释为包括再借/加借之款项。 原本贷款本金结欠及再借/加借之款项连同有关利息,须就本节的第5项条文偿还。

[3] 发放贷款

(a) 贷款将会存入你在我们银行持有的核心账户中。

(b) 贷款的利息将于该笔贷款被视为已被提取之日起计, 即根据a段的情况,乃贷款存入你在我们银行持有的核心账户之日。

(c) 有关再借/加借贷款(如适用),我们会致函通知你有关总贷款金额的还款期、利率及每月还款金额。 新的利率会按总贷款金额,即原本贷款本金结欠及获批核的再借/加借贷款金额的总和计算。

(d) 有关再借/加借贷款(如适用),你授权我们并根据我们之指示以获批核之贷款额清付你于我们之贷款本金结欠。

[4] 手续费

处理贷款之手续费全免。

[5] 供款安排

(a) 你需按照接纳通知书上所列的供款日转账每月供款金额至你的核心账户或其他我们不时指定的账户。

(b) 我们有权分配每月供款金额中清还本金及利息所占的比例。

(c) 你授权我们从你的核心账户中扣除任何你根据此私人贷款条款及细则所需支付的费用、收费、开支及支出。

(d) 如你在偿还所欠款项时遇上任何困难,应尽早通知我们。

(e) 你同意应我们要求清还贷款全部本金及与之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我们有权审查丶修改丶减少和/或取消贷款,并要求立即清还该贷款的所有未偿还本金和利息,恕不另行通知或提供任何原因。

(f) 你向我们缴付的所有款项不应附有、应已扣除及不包含任何抵销、反诉、扣减或预扣。 若你对款项作出任何扣减或预扣,你须将应付款项(就须进行上述扣减或预扣的部分)的数额增加,以确保我们所收到已减除任何扣减或预扣后的数额相等于如并无或不须进行该扣减或预扣时原应收到的数额。

(g) 我们可从你的账户中动用任何可用资金,按照未偿还款项的生效日顺序全额偿还你所欠的款项;或在毋须预先通知你的情况下,可按我们认为合适的次序收取款项。

(h) 你的未偿还款项由债务追讨代理人收取时,将按照生效日顺序偿还部分款项;或在毋须预先通知你的情况下,可按我们认为合适的次序收取款项。

[6] 提前还款

你可在最后供款日前的任何日子提前清还全部(而非部分)贷款的未偿还本金。 如果你选择这样做,你需要支付所有应缴而未付的利息,再加上提前清还的原贷款金额的3% 费用。 你亦可能需要偿还或交还任何适用的推广优惠(取决于推广条款及细则)。

[7] 利息丶收费丶开支

(a) 你的首次供款须支付首个供款日至提取贷款日中所计算的利息。

(b) 如你所指定的首个供款日与提取贷款日相距超过一个月,你的首次供款将包括由提取贷款日至首个供款日的利息。

[8] 逾期供款

如你未能按时偿还每月足额欠款(包括核心账户中的资金不足),我们可能会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任何逾期供款的金额收取逾期费用,金额为逾期未付金额的30% 或HKD 350,以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9] 抵销

除却任何法律上赋予之普通留置权或类似权利外,我们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你的情况下:

(a) 将任何在贷款下未偿还的款项及你在本条款及细则下应付予我们的任何款项与你于我们维持的任何其他户口的结欠合并或综合计算;及

(b) 你于我们维持的核心账户、任何定期存款账户及任何其他户口的结存抵销或把结存转账,用以偿还贷款下所欠我们的款项及你在本条款及细则下应付予我们的任何款项。

[10] 修订

我们保留不时修改这些条款及细则的权利而恕不另行通知,适用于该贷款的利率丶费用丶保费丶费用及支出金额或百分比。若出现任何更改以致你应支付的利息丶费用或收费增加及/或影响你的法律责任及义务,我们应给予你最少 30 天的通知,除非有关更改在我们控制范围以外则作别论。该通知将以我们酌情认为适合的方式发出。除非你在该变更生效前全额清还贷款,否则你将受到变更所约束。

[原第[10]条全文将被下文取代:

我们保留不时修改这些条款及细则的权利而恕不另行通知,适用于该贷款的利率丶费用丶保费丶费用及支出金额或百分比。除非有关更改在我们控制范围以外,若此条款及细则或贷款条款有任何重大更改,或调高利率(因客户违反条款及细则而导致的情况除外),我们应给予你最少60天的通知;就其他影响你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的更改,我们则应给予你最少30天的通知。该通知将以我们酌情认为适合的方式发出。除非你在该变更生效前全额清还贷款,否则你将受到变更所约束。

修订的生效日期为: (i) 如属于2024年6月3日或以后提取WeLab Bank 私人贷款的新客户,生效日期为2024年6月3日,或(ii) 如属于2024年6月3日前提取WeLab Bank 私人贷款的现有客户,生效日期为2024年7月3日。 ]

[11] 追讨债务的费用

我们有权采取其合理地认为适当的任何步骤及行动,以行使权利要求偿还贷款和有关利息及执行本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雇用律师丶第三方债务追讨代理人及其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追讨你不时所欠我们的任何债务。 你须应我们要求,负责赔偿我们由此等步骤及行动所引致的一切合理费用。 你并同意及授权我们向该等人士披露任何有关资料以作追讨债务用途。

[12] 其他

(a) 我们所作的任何行动或遗漏、延迟或没有行使或执行任何权利,并不表示我们放弃该等权利。 我们单次或部分行使任何权利或行使任何权利时有欠妥之处,均不足以妨碍我们另行或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行使任何其他权利。

(b) 除非另有定义,否则我们在账户条款中所定义的条款与本文应具有相同含义。

(c) 如本条款及细则与账户条款有任何不一致,概以本条款及细则为准。

(d) 除你和我们之外,任何人士不可根据《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香港法例第623章)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

(e) 本条款及细则:

(f) 除根据《账户条款》(第10.2条)列明的通讯方式外,我们亦可透过即时通讯平台向你发送资料。

(g) 如本条款及细则之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如有任何分歧,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WeLab Bank清卡数贷款条款及细则

倘若你申请我们的WeLab Bank清卡数贷款(清卡数贷款),WeLab Bank私人分期贷款条款及细则及此WeLab Bank清卡数贷款条款及细则同样适用。 如前者与后者的条款及细则有所不同,须以后者的条款及细则为准。 除特别订明外,本文件所列载之词汇与WeLab Bank私人分期贷款条款及细则所定义的具有相同含义。

(1) 我们有权批核或拒绝阁下清卡数贷款的申请 ,而无须给予任何理由。 我们亦有权设定清卡数贷款的条款及细则,包括最终的利率、手续费、贷款金额、优惠及获批核贷款额中可用作清还你的全数或部份信用卡或私人贷款欠款的金额(「其他结欠」)。

(2) 于贷款获成功申请及放款后,你同意以所获批核的贷款用于偿还你的信用卡或私人贷款的全部或部分未清付余额。 你须于我们之要求下终止有关信用卡或私人贷款户口,并提供有关証明予我们。

(3) 有关清卡数贷款之批核及放款,将取决于贷款放款前及于「清卡数贷款」计划还款期内(除非另有说明)或当仍有贷款结欠期间,是否能完成及履行下列之条件:

(a) 你完整及正确无误地向我们提供其他结欠以及其账户资料。指定账户必须为借款人个人名义拥有,联名或公司账户恕不接纳。你授权我们并根据我们之指示以获批核之贷款额(根据我们之指引使用部份或全数)清付客户全部或部份之其他结欠。

(b) 你在收到有关支票或经批核贷款额后,应(i) 将款项偿还有关其他结欠,(ii) 并于我们之要求下提供有关还款/户口结清证明及/或终止记录之文件(例如还款、户口结清或信用额下调纪录)于提取贷款日后的两星期内上载到WeLab Bank app(或于我们之指示及要求下以电邮至[email protected])予我们。你亦将负责任何有关还款/户口结清/终止而引致之相关费用及收费。

(c) 你不应在其他结欠之账户终止后重新启用或重新申请任何账户。客户亦不应于贷款过账日或之后的12个月内申请或提取任何新的无抵押贷款,或就现有无抵押贷款,申请或接受提高信用额。

(4) 贷款的利息将于该笔贷款被视为已被提取之日起计, 即你签署你的贷款确认书及确认提取贷款之日。

(5) 我们可根据我们之指引及视乎其他结欠之还款要求,于贷款批核后的5个工作天内,用以下一种或多于一种方式发出贷款:

(a) 将批核贷款额经「转数快」或支票存入你在有关银行指定的信用卡户口或有关银行或财务机构的还款户口或你在我们银行持有的核心账户以清还其他结欠。你必须指示或授权有关银行或财务机构以存入还款户口之获批核贷款额清还其他结欠,并于我们要求下提供证明;或

(b) 将批核贷款额的支票寄往你的通讯地址。你于收取支票后,必须自行清还其他结欠。

你明白收款之银行或财务机构有可能会于有关户口收取手续费。

(6) 各家银行及财务机构会根据其有关的政策和程序釐定实际还款日期。 我们对于有关还款所引致或涉及的任何利息、收费或罚款(如有)无论何时概不负责。

(7) 你在贷款获批核及放款前,应继续就此贷款申请所涉及的其他结欠向有关银行/财务机构还款,直至有关户口结清。 我们不会对于因客户于贷款批核前延迟向有关银行/财务机构偿还欠款而产生的利息或费用负责。

(8) 我们在认为恰当的情况下,有权终止此贷款,并要求你立即清还全部所欠之款项、利息、其他收费及支出,该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点:

(a) 你的其他结欠未清还/终止;或

(b) 你将已同意降低信用额的有关银行或财务机构的信用卡及/或贷款户口的信用额提高;或

(c) 你重新申请/重新启动已同意取消的有关银行或财务机构的信用卡及/或贷款户口;或

(d) 你在提取贷款后12个月内提高任何银行或财务机构的现有信用卡及/或贷款户口的信用额;或

(e) 你在提取贷款后12个月内向其他银行或财务机构申请任何新的无抵押贷款;或

(f) 你未能按照申请清卡数贷款时同意降低信用额/结清/取消你的信用卡及/或贷款户口和提供还款证明/终止记录;或

(g) 你违反任何条款及细则。

(9) 对于有关清卡数贷款的任何和所有事项或争议,我们的决定应是最终决定并具有约束力。